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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招生就业操作规程
1、双选备案 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审核。
2、档案查询 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0510-87965163
3、领取表式
到本市各类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在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宜兴市城镇从业人员录用登记备案表》(一式一份)、《人事代理人员录用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一式四份)。
录用到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在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高校、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合同书》(一式四份),需代理的同时领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
录用到机关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在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高校、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合同书》(一式四份)
4、 体格检查
由用人单位组织毕业生到市人民医院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7961078)体检(合格者,由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备注栏内签署“体检合格、同意接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学校按规定处理)。
5、填写表式和签订合同
对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填写和签订上述所领的表式和合同(注:见习期合同期限为一年)。
6、合同鉴证
毕业生将签好的合同书、《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单位盖章)交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审核后进行合同审核、盖章并按规定交纳人事关系和档案代理费。
7、 开具工作介绍信
到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已审核盖章的合同书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领取《委托人事代理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机关、事业单位(不需代理的)在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介绍信》。
8、申领落户通知书
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及《委托人事代理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介绍信》)到市行政审批证照中心---公安户政窗口申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落户通知书》。
9、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持《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并实行一年见习期管理。用人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同时将《介绍信》复写件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上班后,必须及时带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落户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迁入户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地方生就业操作规程
1、受理范围
地方性毕业生须同时具以下三项条件可办理人事代理:
(1)已在宜兴市落实工作单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专及以上学历;
(3)城镇居民。
2、办理就业登记证
凭毕业证书、户口簿、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的镇、园劳动就业管理所办理。
3、办理招工手续
凭宜兴市城镇合同制工人招工登记表〈一式一份〉;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宜兴市劳动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一式二份〉和就业登记证到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就业处按有关规定办理。
4、 办理人事代理
凭办好的招工手续、《就业登记证》、户口簿、学生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上由用人单位填写“体检合格,同意接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四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到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5、 开具工作介绍信
持毕业证书复印件、已鉴证的合同书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领取《委托人事代理毕业生工作介绍信》。
6、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毕业生持《委托人事代理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并实行一年见习期管理。用人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同时将《委托人事代理工作介绍信》复写件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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