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单位的权利

    1、优先、优惠在宜兴人才市场举办的大型人才交流会或每周六举办的定期周六才市上设摊,并可通过电话、E-mail、传真等形式预约摊位,会员期内可参加设摊20场(次)。
    2、优先、优惠使用宜兴人才市场的网络资源,优惠享受网上服务。
    3、可通过电话、E-mail、传真,优先、优惠查询获取人才信息。
    4、优先、优惠在人才市场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可委托人才市场代为制作宣传材料。(外协制作费自理)
    5、优先享受中高级人才委托招聘、人才预约、重点、紧缺、急需中、高级人才的推荐服务。
    6、享受人事代理优先配套服务。
    7、优先提供人才人事政策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8、优先、优惠享有人才市场新拓展业务的服务。
    9、入会后不得退会。

    会员单位的义务

    1、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宜兴人才市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2、真实、准确地提供注册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及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才市场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3、提供和反馈人事、人才信息。
    4、推荐、交流、介绍人事人才工作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5、积极宣传人才人事管理理论、方针政策,配合开展人才社会化管理、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工作,参加人才市场建设。
    6、会员单位必须对所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人才市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对明显不真实和无效的信息进行处理的权利。
    7、会员单位应对会员编号和密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旦发现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单位的会员资格。凡通过会员单位编号和密码发布的任何信息或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将被视为会员单位自己的行为,将由会员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人才市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8、会员单位从人才市场获取的所有资料都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公布、传播,不得将其用作任何非招聘的目的。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将取消单位的会员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导致的任何后果和损失,会员单位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人才市场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9、会员单位必须按时缴纳会员费,到期不续交会费将取消单位的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