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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5/16 9:20:43     浏览次数:次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选择〖   〗

      根据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3〕90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网上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人员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单位所在区职称部门(或单位主管局)、市职称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18日。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9室,联系人:陆海龙,联系电话:81822596。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3年度无锡市数字经济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3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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