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张渚镇)干部队伍后备力量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度假区(张渚镇)村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宜兴市范围内招考。
二、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普通话标准,有耐心和亲和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下方《2025年度假区(张渚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市张渚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1号楼103室),联系电话:0510-87318827。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假区(张渚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经现场审核合格后,提交报名者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2、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所需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
3、报名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可选择是否接受岗位调剂。
四、招考程序
具体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为1:3,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
2、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联审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项目数不再比较)。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或均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联审。
六、录用、递补
1、经体检、联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聘任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
2、因体检、联审不合格或出现有人放弃体检、联审、录用资格而导致岗位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签后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同时办理相关各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度假区(张渚镇)公开招聘 村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