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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宜兴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6/8/10 14:31:54     浏览次数:次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选择〖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我市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水平,结合宜兴市社区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2026年宜兴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具有宜兴市户籍(户籍以2026年8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宜兴市生源。原非宜兴市户籍人员,须在2026年8月19日前完成户籍迁入手续(以公安机关落户登记时间为准)。《岗位简介表》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6年8月17日9:00-2026年8月19日16:00
       2、报名网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yixing.gov.cn/rsj/zfxxgk/gggs/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8月17日09:00-2026年8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的09: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3日。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分为笔试和加分两项。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拟定于9月中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要求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测试,考试采取客观题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3、加分
       加分须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进行加分。
       (1)考生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8分。以最高等级确定,不累计。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包含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优秀学员、“四有”优秀士兵)、个人嘉奖奖励的,每次加2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或三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二等功或二级表彰奖励及以上的,加10分;集体奖励不加分,因同一事由获奖励时以最高奖励确定,不累计。
       (3)以上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分。
       4、加分须知
       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通知要求,将下列加分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成彩色扫描件PDF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PDF材料内容及顺序: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于同一页);
       ②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完整内页扫描);
       ③退役军人《退伍证》(封面及信息页完整扫描);
       ④立功受奖证书(颁发机构盖章页及内容页)。
       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彩色扫描(须清晰、完整、无涂改、无水印),并合并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2)PDF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地区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示例:1001+社区工作者+9001+张三)。
       (3)邮件标题格式: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地区代码+应聘岗位代码(示例:张三+138XXXX1234+1001+9001)。
       (4)邮件时效认定:以邮箱系统记录的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超时提交或未发送的均不予计分。
       (5)重要提示:未按命名规则提交、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的,视为无效申请;提交后请务必保留邮件发送回执,并在通知要求时间内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接收情况(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第二阶段前对拟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核验报考信息及岗位条件的真实性。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人选按以下流程确定:
       (1)计算第一阶段合计成绩:笔试成绩(须≥50分合格线)+加分;
       (2)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第一阶段合计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注意:进入复审范围(1:3比例内)及邻近名次考生,应在第一阶段合计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复审或递补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安排
       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见网上公告。
       3、材料提供要求
       考生需现场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对应材料的复印件1份。
       4、重要注意事项​
       (1)复审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
       (2)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3)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第一阶段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为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宜兴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安排
       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见网上公告。
       3、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计算方式:
       总成绩 = 第一阶段合计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50% + 面试成绩× 50%
       2、成绩处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原则: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仍相同,则另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3、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
       4、递补规则: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同时满足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60分。如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进入体检程序方式进行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yixing.gov.cn/rsj/zfxxgk/gggs/rskszl/index.shtml)、宜兴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录用后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库制度。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组成储备库(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本次招聘人员录用后,至有效期(2027年9月30日)期间,如本次招聘岗位因录用人员离职等情况出现空缺,可从储备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进入体检程序方式进行确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招聘单位可书面报请宜兴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
       (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
       (4)有效期内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市、镇(街道)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7073105。
       报名有关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招聘公告咨询电话:
       0510—87073106(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0510—8798006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及其他相关通知等均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yixing.gov.cn/rsj/zfxxgk/gggs/rskszl/index.shtml)及宜兴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中共宜兴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宜兴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中共宜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10日


2026年宜兴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序号

招聘地区

地区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描述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咨询电话

1

丁蜀镇

1001

社区工作者

9001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

0510-87438826

社区工作者

9002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

社区工作者

9003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社区工作者

9004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退役军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限丁蜀镇户籍

2

新建镇

1002

社区工作者

9005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

0510-87281886

社区工作者

9006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

3

和桥镇

1003

社区工作者

9007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限和桥镇户籍

0510-87809303

社区工作者

9008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限和桥镇户籍

社区工作者

9009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退役军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限和桥镇户籍

4

新街街道

1004

社区工作者

9010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限新街街道户籍

0510-87193887

社区工作者

9011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限新街街道户籍

社区工作者

9012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退役军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限新街街道户籍

5

张渚镇

1005

社区工作者

9013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男性;限张渚镇户籍

0510-87318601

社区工作者

9014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女性;限张渚镇户籍

6

湖㳇镇

1006

社区工作者

9015

从事社区相关事务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限湖㳇镇户籍

0510-8747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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