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新建镇镇属国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工作期限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二、报名岗位

三、报名须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新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华亚路4号2楼西侧),咨询电话:0510-87281886。
3、报名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获得国(境)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2026年宜兴市新建镇镇属国企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五、考试形式
(一)幼儿园保育员岗位
现场实操测试:履行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现场实操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农业普查员岗位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幼儿园保育员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幼儿园教职工体检标准执行,农业普查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本公告由宜兴市新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2026年宜兴市新建镇镇属国企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