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新庄街道工程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经新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街道资产交易中心岗位招投标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宜兴市户籍;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工民建;
6、具有2年及以上招投标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4日(工作日8:00-11:00,13:30-16:30);
2、报名地点:新庄街道组织人事办(地址:新庄街道震泽路276号),咨询电话:87561866。
3、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提供单位出具的招投标工作证明材料;(3)报名时请网上自行下载填报《2019年宜兴市新庄街道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通知相关人员。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和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网站(www.yixing.gov.cn/xzjd/)公布,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87561866;监督举报电话:87563065、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
附件:《2019年宜兴市新庄街道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庄街道委员会
新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