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运行和维护宜兴市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与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日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35周岁(1981年4月30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
3、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 (上午8:30-10: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宜兴日报社大楼904室)(宜兴市环科园氿滨南路10号)。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16年江苏省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宜兴市安监局1201会议室。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体检参加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宜兴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在该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1729821;监督举报电话:81729805,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6日